第一百七十九章 失误的旧减洼一辩-《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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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...如果人性本恶,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。

    当道德成为手段时,道德还是道德吗?

    也就是说,人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,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。

    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,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,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。

    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,仍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。

    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,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、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。

    如果人性本恶,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,但是事实证明:人还是有善行、人还是有道德、还是有利他的行为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一辩吴淑燕直接是用“交通规则”的事例来进行举例,虽然这道理上说的通,但是在初始听到这段话的时候,就让人觉得不太对劲。

    稍微带着点脑子思考一下,就会发现,这个何止是不对劲儿啊!

    简直就是为了“人性本恶”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事例!

    如果说,“人性本善”,是导致人们遵守红绿灯交通规则的原因的话,那将法律置于何地呢?

    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啊!

    按照这位一辩选手的说法,那何必还要制定有关于交通的法律与法规呢?

    由此类推,既然对方说“人性本善”,那么是不是包括交通的法律与法规需要废除之外,其他的法律与法规,都必须要消除呢?!

    当然,这个很可能正方会说:“不能啊!因为这世界上还是有恶人的呢!”

    那就可以反问一句,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现在的教育不行呢?

    因为都把一个好人给教成一个恶人了!

    那是不是得改革教育呢?

    不仅是朱铨,也包括了在台上的其他三名队友,都是听到了正方一辩才这其中所犯下的错误。

    几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,默契的点了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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