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二十三章 逃亡那些年(中)-《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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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铨听着汪麦的叙述,一边回忆着初次见到汪麦的印象,怎么看怎么觉得汪麦不像是两个人住的样子,而是独居了很长时间。

    而且,汪麦当时是在新疆,可现在是在东北,所以这些年之中在汪麦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呢?

    朱铨心中越是疑惑了。

    同样疑惑的还有张鹏以及吴锦飞等三位警官。

    不过,众人没有发问,只是听着汪麦继续讲述。

    “哎...”汪麦叹了口气,继续说道:“只是没有想到啊!等我也爱上了她,真真正正的跟她同居在一起后,我却发现这越来越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,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”

    “是钱的问题?”

    吴锦飞又一次将头探了进来问道。

    汪麦回过头看了吴锦飞一眼,没有回答,只是抬起自己被手铐烤住的双手,右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比划了一把剪刀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老汪,抽烟!”

    吴锦飞给汪麦点了一根烟。

    汪麦抽了一口,神清气爽,似乎是将心中的郁结消散了大半。

    “在同居以后,她似乎是变了一个人,再也不见当初的温润可人。”汪麦似乎已经释然了大半,讲述起来的语气没有那么的悲伤:“她却总嫌我这拉面生意挣钱太少,一直要我出去,离开新疆,大胆闯一闯。”

    之所以说汪麦释然了大半,没有说他完全释然,那是因为汪麦一直用“她”来代替那位女大学生,而不是以“某某”的小名来代替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不想闯,我背着命案哪里敢闯啊!在一次争吵中,她说我鼠目寸光就是个窝囊废。我爱她,但我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,我更不能把我是个杀人犯的事实告诉她。”

    汪麦在说完他们俩之间的争吵后,最后说出了两人“掰”的原因所在。

    从汪麦的讲述中,朱铨察觉到了汪麦内心还是十分喜欢...不对,是‘爱’她的。

    汪麦说他痛苦极了,于是他决定离开,走的那天,他谁都没说,只悄悄带走了‘金照燕’的身份证。

    汪麦再次叹了口气,再次抽了口烟。

    开拉面馆的日子是汪麦这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。

    在那段时间内,他真想做回一个正常人,好想有个家。

    但人生没有后悔药,离开后,汪麦心痛得不行,他不想活了!

    “那个时候我开始迷茫,我这样逃下去,什么时候才是尽头?有什么意义?我感觉生不如死。”

    汪麦一边抽烟,一边吞吐,一边开口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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