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记得报销我的路费-《原来主角是我女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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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哦,你们认识薛晓斑?”

    “真不好意思,我并不是薛晓斑,我叫薛小斑,他是我堂哥,咱俩长得有点像,经常被人搞错。”

    薛小斑表明了自己的身份,表示自己并不是那个薛晓斑,但是两人是亲戚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呃,有区别吗?”

    这是陈豪内心的真实想法,他真的怀疑这是不是同一个人,不管是语气还是表情,简直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不过既然对方都说了只是亲戚关系,陈豪也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,说道:“今天我们来是约了人的,准备与贵公司签约,成为平台的签约主播。”

    “哦,找签约负责人是吧?请跟我来!”

    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保安,薛小斑带着陈豪和绥绥来到前台,然后说明了情况。

    等了一会儿,一名穿着ol的女子走了过来,对着陈豪道:“您好,您就是陈豪,陈先生吧?我就是签约负责人,我姓李,李萌。”

    “请随我来。”

    有了李萌带路,一路畅行无阻,来到了公司上面的会谈室。

    简单了聊了几句,确认陈豪的身份之后,李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陈豪,上面就是有关的签约内容。

    陈豪拿起来仔细阅读,在来之前,他可是做了相当的准备工作,了解过一些有关主播签约的合同事项,就是确保自己不会被坑,合同这个东西,签约一定要慎重,其中有很多不起眼的小陷阱,一不小心把你自己给卖了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看着看着,陈豪的眉头皱了起来,脸色也逐渐变得难看。

    耐着性子将合同的全部内容看完,长长出了口气,陈豪脑子里在思考该如何开口。

    “合同看完了?请问有什么疑问吗?如果没有的话,可以在这上面签字,这样一来,您就是我司的正式签约主播了!”

    李萌也是有耐心,静静等着陈豪将合同看完,随后掏出一支笔递了过去,示意陈豪可以签字了。

    “疑问?确实有很多,所以签字不着急!”

    陈豪没接过笔,而是一脸不悦地盯着李萌,拿着合同其中一页道:“关于这一条,跟卖身契有什么区别?难道你们公司的签约主播都是这样的?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这个不便透露。”李萌公式化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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